逾(yu)期(qi)快(kuai)递(di)告(gao)知(zhi)函(han)没(mei)有(you)写(xie)哪(na)个(ge)公(gong)司(si),催(cui)告(gao)函(han)怎(zen)么(me)写(xie)
1、催告函的内容尽可能简单明了。
作为混凝土欠款催告函,需要尽量写简单写清欠款金额,对于具体多少立方混凝土、什么强度等级、已经付款的金额与时间、以及合同履行中存在什么样的争议等等信息,没有必要在催告函中一一列明。催告函经公司盖章发出后,可以作为我方证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对方的证据,一旦其中写错了内容,将可能会带来额外不必要的麻烦。
2、明确写清欠款金额。
催告函的重要作用在于催告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具体的欠款金额与限期要求支付款项的内容就必不可少。实践中有的企业催告函中会模糊说明“请尽快支付欠款”,而不能明确具体多少金额。这样的催告函不但效果不佳,而且以后诉讼时也失去证据的价值。
3、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明确告知欠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也有助于欠款的催收工作。联系人如与以往的联系人不是同一人,或公司人员有变动,也是向对方再次书面确认联系人,降低公司的内部管理风险。同时,有明确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一旦欠款单位对欠款金额有异议,也可以及时与混凝土公司联系核对,以便准确确定欠款金额。
4、以邮政特快专递或信用较好的快递发出,并保留快递回单,及时收集投递信息;如直接送达对方,则需要对方予以签收。
前面说过催告函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尤其是在中断诉讼时效方面。那么及时收集催告函寄、收方面的证据同样重要。个案诉讼中曾发生过,催款函实际上是发出了,但没有留下发出与对方签收的证据,导致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