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fang)贷(dai)逾(yu)期(qi)3次(ci)会(hui)不(bu)会(hui)提(ti)前(qian)结(jie)清(qing),首(shou)套(tao)房(fang)提(ti)前(qian)结(jie)清(qing)商(shang)贷(dai)两(liang)年(nian)内(nei)可(ke)提(ti)取(qu)公(gong)积(ji)金(jin)吗(ma)
华声在线9月20日讯 职工家庭名下首套房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还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今日,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发布8月热点问题月报,明确首套房提前结清商业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24个月以内提取一次,每次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
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方式,已收到公积金中心放款短信,但原商贷银行表示未收到该笔款项,该如何处理?“职工收到短信,表明贷款已发放至合作银行的统一收款专户,原商贷银行未及时收到这笔钱,可能是放款金额还未从统一收款专户划款至原商贷银行所在支行账户,该情况需要原商贷银行进行协商对接处理。”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表示。
对于公积金的调整,不少市民也有困惑。对此,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每年度调整一次,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的调整核定工作。若单位在此期间已经调整了公积金缴存基数,9月份就不能再办理单位年度调整基数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颜菁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