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yu)期(qi)罚(fa)款(kuan)记(ji)什(shen)么(me)科(ke)目(mu),逾(yu)期(qi)罚(fa)款(kuan)计(ji)入(ru)什(shen)么(me)科(ke)目(mu)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 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因使用一批次过期银丝挂面被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如下: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 | 镇(街)第13号 | 宫丽丽 |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3〕19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金沙河牌原味银丝挂面1袋;2.并处罚款1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5月10日 |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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