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yu)期(qi)负(fu)债(zhai)会(hui)被(bei)拘(ju)留(liu)吗(ma),逾(yu)期(qi)负(fu)债(zhai)会(hui)被(bei)拘(ju)留(liu)吗(ma)知(zhi)乎(hu)
面对疫情,“厌恶”几乎是所有人的感受,可王某不然——欠钱不还的他,觉得疫情不仅是继续拖欠的借口,还成了法院不找自己的“护身符”。果真如此吗?18日,海淀法院通报,王某因为“拒执”被司法拘留,并最终还清了案款。
去年9月,勾某与王某因委托理财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王某向勾某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勾某多次讨要无果,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今年1月10日,法院执行局王金鑫团队接手此案后,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王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后,法院向王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王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数月以来从未主动与法院联系还款事宜。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王某,得到的也尽是一些“空口承诺”,王某还屡屡以“疫情”为借口拖欠案款:法官,疫情期间挣钱太难,我现在在给别人装空调勉强维持生活,等挣了钱肯定第一时间还钱。
法官多方查证发现,王某说的并不属实,勾某也提供了重要线索:法官,王某的职业并不是安装空调,他现在在某餐厅当主管经理,日子过得可好了,不可能没有还款能力!
法官决定与王某面谈,以更严厉的执行措施当面给予震慑。
法官又一次拨通王某的电话,为避免打草惊蛇,法官以执行谈话制作笔录的名义约王某见面。没想到,王某与法官约定的地点恰好在某餐厅附近,法官更加确信王某和这家餐厅有关系。
见面后,法官开门见山,直接询问王某和餐厅关系。王某脸上顿时流露出慌张的神色,知道无法隐瞒,王某服了软:“法官,我确实是这家餐厅的主管,你看我们能不能到车上谈,要是被同行们看到我被法院执行,以后我在餐饮圈没法混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8万余元数月未还,对法院文书置之不理,你这么做就不怕被别人知道?”法官拿出传票,现场送达给王某,并将其带回执行局。
此时,王某的态度再一次发生转变。
“你收到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后,为何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报告你的财产情况?”
“我的财产是负数,我报告什么财产?”
法官又询问:有没有还款计划?
王某搪塞说:“别看我是餐厅主管,但现在确实没钱,全身上下加起来也就一千元左右;我可以分期履行,让我还清,可能需要两年多的时间。”
鉴于王某毫无悔改之意,法官当场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决定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见法院动了真格,王某又立刻泄了气:“法官,疫情期间,这点事不至于拘留我吧?这钱我要是今天凑一凑,能不能不拘留我?”
法官义正言辞回答:疫情期间,很多人都面临生活上的困难,但这不能成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借口。“你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的,今天的司法拘留你逃不了。”
面对法官的严厉斥责,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筹钱,当天偿还了勾某4万元案款,并承诺尽快把剩余案款履行完毕。
受疫情影响,现阶段拘留手续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多种健康证明。王金鑫团队立即联系医疗机构对王某进行核酸检测。王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其十四日内的行动轨迹未有重点疫区旅居、居住史,也没有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各种条件符合收押条件。最终,王某被送拘成功。
司法拘留执行期间的第三天,王某的家属主动将剩余案款及利息履行完毕。王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会摒除侥幸心理,尊重法律权威。据此,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法官也提醒被执行人,疫情当前,各行各业都受到了影响,不仅被执行人有还款困难的情况,申请人的生活也可能“捉襟见肘”。因此,确有困难,可以主动向法院反应,但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以后,被执行人要积极联系法院履行相关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将欠款一次性还齐,也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商定还款计划,按照计划定期还款。但是,疫情不能成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借口,若假借疫情心存侥幸,法院的拘留措施将照行不误!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于童
编辑 徐慧瑶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