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yu)期(qi)申(shen)报(bao)增(zeng)值(zhi)税(shui)最(zui)低(di)罚(fa)款(kuan)多(duo)少(shao),不(bu)管(guan)国(guo)营(ying),民(min)营(ying)企(qi)业(ye),逾(yu)期(qi)申(shen)报(bao),5元(yuan)也(ye)得(de)罚(fa)款(kuan)吗(ma)
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要按时纳税申报?依法纳税是每个市场主体、每个纳税人的责任!
今天给大家说一个真实的事件:
中国铁建(证券代码:601186)在今晚公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中,披露了下属公司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1、新疆重工
2019 年 2 月 22 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向新疆重工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乌经税简罚[2019]321 号),因新疆重工 2018 年 8 月附加税未申报、2019 年 2 月 22 日逾期申报,向新疆重工处以 5 元罚款。新疆重工已经缴纳了上述罚款。
2、南通重工
2019 年 9 月,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向南通重工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通税三分简罚[2019]218707 号),因南通重工 2019 年 7 月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印花税(加工承揽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向南通重工处以 100元罚款。南通重工已缴纳了上述罚款。
公司应在每月的什么时候申报纳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二十三条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每月的报税期一般的话是每月1-15号,如果遇到节假日会延期。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般情况
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特殊情况
(1)开业当年,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实际经营期为个纳税年度;
(2)依法清算,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时间依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分月或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汇算清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逾期纳税申报对纳税人有什么影响?
1、影响发票开具
超过开票截止日期,将不能再开具发票,这就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日常业务的进行。
2、罚款、滞纳金
滞纳金:如果您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此外,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3、影响纳税信用等级
如果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将按次扣分,直接对您的纳税人信用等级产生影响,如果被评为D级纳税人,情况真的是有点糟糕。
4、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影响:
第一、在发票领用环节进行限制,在增值税发票领用时,实行交(验)旧供新,原则上按次限量供应,每次发放发票数量不超过25份,不允许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在税务登记环节进行限制,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予以临时税务登记,限量供应发票。
5、无法网上申报
申报期内,就只能携带相应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给自己徒添不必要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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