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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本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
却因为一笔货款是否支付闹翻了脸
欠款到底还了?还是没还?
交给法院来查案!
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杨娟快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严谨缜密的举证质证,当庭查清案件事实,促使被告主动履行欠款,原告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执手续前缘。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初至9月底,被告窦某从原告河南某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处陆续采购价值7000元的商品进行批发零售,当时窦某承诺于2021年1月16日前全部结清欠款。到期后原告公司多次打电话催收,却一直未能成功收回货款,双方就还款问题各执一词,原告无奈,只好将往日的生意伙伴起诉至平桥法院。
案件审理
该案由法官杨娟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辩称早已付清货款,并出示了相关付款凭证,由于双方长期合作,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原告并不认可此笔金额为原告所主张的欠款。双方在庭上互不相让,矛盾逐步升级。“你们别着急,大家都是生意人,应该明白和气生财的道理。况且互相合作多年,因为这笔无头帐一拍两散也不值得啊!”,在法官杨娟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终于按下性子,庭审顺利进行。随后,法官杨娟仔细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原告提交的通话录音证据逐句分析,反复询问被告真实意思表达,帮助双方梳理债权信息,转账记录等。通过不断举证质证,被告终于理清、认可其所付款项系其他货款,现尚欠原告7000元货款。庭后,被告在法官的见证下立刻履行了货款,原告也主动撤回起诉,至此,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本来想着7000元的案子掰扯不清就算了,没想到杨法官还真帮我们查清事实了!真的很感谢法官尽心尽力维护咱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案结束后,原告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态度,是平桥法院柔性司法和温情调解的最好结果,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在家长里短中理清法律关系,在法与情、情与理中寻求最佳结合点,是平桥法院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不懈追求。新阶段,新征程,平桥法院将始终坚持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平桥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