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fa)放(fang)的(de)委(wei)托(tuo)贷(dai)款(kuan)逾(yu)期(qi)会(hui)计(ji)处(chu)理(li),国(guo)电(dian)南(nan)自(zi)公(gong)司(si)简(jian)介(jie)
国电南自(600268)于3月31日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1,100 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3.65%,期限 1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 1‰。江苏南自向本公司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款。委托贷款资金将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委贷为接续贷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1,100 万元,为公司前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南自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1600 万元,江苏南自公司于 2022 年 12月提前归还 500 万元后剩余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 1,600 万元。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江苏南自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向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 1,6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止,委托贷款利率为 4.35%。目前尚未到期,江苏南自不存在委托贷款到期不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公司无委托贷款逾期金额。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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