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da)众(zhong)金(jin)融(rong)贷(dai)款(kuan)逾(yu)期(qi)一(yi)天(tian),岱(dai)岳(yue)区(qu)新(xin)房(fang)楼(lou)盘(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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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岱岳区法院在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姜某等30余位业主向被执行人泰安某置业公司购买了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截止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法院依法判处泰安某置业公司向姜某等人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泰安某置业公司的相关房产一套,255.86万元的执行款项顺利执行到位并成功过付。
视频丨岱岳区一楼盘30余位业主获赔255万余元逾期交房违约金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