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yu)期(qi)利(li)息(xi)和(he)违(wei)约(yue)金(jin)之(zhi)和(he),违(wei)约(yue)金(jin)跟(gen)利(li)息(xi)
欠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能否同时主张?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有约定从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要承担利息之外的赔偿损失或其他违约责任,那么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欠付利息是被允许的。
·第二,只约定了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逾期利息,那么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就意味着没有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因此,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第三,既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
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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