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mei)籍(ji)华(hua)人(ren)在(zai)华(hua)逾(yu)期(qi),慈(ci)利(li)县(xian)公(gong)安(an)局(ju)出(chu)入(ru)境(jing)电(dian)话(hua)
加强对辖区外国人的管理工作
审讯
签字画押
办案民警对非法居留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办案民警对非法居留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13日讯(通讯员 张公)为加强对辖区外国人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外国人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境外人员的管控能力。3月9日,慈利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和观音桥派出所对因护照签证逾期非法居留在慈利县城的美籍华人刘某(男,现年50岁)依法进行处理。
2018年3月8日15时许,刘某前来观音桥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时,被社区民警发现其签证已逾期,随即与县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元月2日原籍贯慈利现居住于美国的刘某持“L”旅游签证从厦门机场入境后,转乘长沙黄花机场回慈利探亲,并一直居住在位于慈利县城白沙井社区其母亲家中,3月4日刘某60天的签证到期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及时出境,涉嫌非法居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规定,慈利县公安局于3月9日对刘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慈利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第七十六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住宿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入境须及时到公安机关或宾馆酒店进行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在签证未到期之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延期。